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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六批)
2018年6月23日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6-25 11:12:44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材料所述问题属实。

案件所述的大河寨村距离厂区项目1127米。西厂区为该企业2000吨/年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项目,2015年4月在濮阳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备案,2015年12月取得濮阳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17年9月取得环境竣工验收批复。

6月17日,濮阳工业园区环保分局前往濮阳市聚龙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现场停产,厂界周围没有异味,但西车间内异味明显。

“环保督察的时候就停工,但是晚上和周末或法定节假日的全天都是肆无忌惮地生产”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于异味现象,濮阳工业园区环保分局2018年6月2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责令该厂停止生产,迅速查找原因,待其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异味现象,该厂已委托环评单位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项目评价后,组织相关专家再论证,针对性施策,以解决现存异味问题。

同时,该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在环评要求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台喷淋吸收塔、2套真空抽气泵,加大废气处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味逸散,并针对废水UASB厌氧处理池恶臭气味进行加盖全密封处理。

问责情况:无。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