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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五批)
2018年6月22日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6-25 11:12:0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工业园区昌湖办事处4村(牛村、吴拐村、枣科村、荣村)交界处有一大型无证经营的红砖加工厂(燃煤),产生大量烟尘污染、噪声污染、黑烟污染,排热蒸汽破坏耕地,超大震动毁坏村民房屋,同时还存在拉砖碾压破坏道路及占用土地情况。该厂日夜连轴生产且紧邻4个村庄及公办小学,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和周边居民身体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工业园区管委会召集该区工商分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及建设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对濮阳市宏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检查,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企业厂区四周噪声进行昼夜监测。

濮阳市宏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办理项目备案、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备案等手续。

6月16日上午,经工业园区工商分局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所用燃料为天然气,未发现燃煤和存煤现象。经工业园区国土分局现场检查,该企业烟囱排放蒸汽无破坏耕地现象发生,占地为集体建设用地。经工业园区建设局现场检查,濮阳市宏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出行道路为枣科村村内东西道路,X008为县道,已多年未整修,目前已制订整修方案,计划近期实施X008整修工程招标。

6月16日昼夜,对距离濮阳市宏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界最近的2个敏感点(厂界南荣村和厂界西南吴拐村)进行噪声监测,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月17日,经省环境督察组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脱硫塔冒出的是白色烟气,未见黑色烟尘产生;举报件所说的“紧邻的4个村庄及公办小学”,其中的牛村、枣科村及公办小学均在该厂1000米之外,吴拐和荣村不在50米防护距离之内。

6月18日,经濮阳市宏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在地吴拐村村委会调查走访,未发现超大震动毁坏村民房屋的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