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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六批)
2018年6月12日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6-13 07:00:13   

一、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60036(*)

反映情况:濮阳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濮阳县户部寨镇蔚林化工自上世纪90年代建设以来,空气和水污染特别严重,周边七八个村的群众深受其害。数年来,群众不断向各级环保部门投诉反映,可是蔚林化工买通了省、市、县环保局的有关人员。每次投诉后,蔚林化工都能在稍后的几天把气味污染特别严重的生产线停下来,待环保部门象征性地检查后再恢复生产。希望督察组到蔚林化工的现场查一查,现场感受一下,一定要亲自来,在阴天的时候来。来的时候一定不要通知河南省环保厅和濮阳市环保局,蔚林化工背后有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的保护伞罩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接到信访件交办后,濮阳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县纪检监察委、县环保局、户部寨镇政府对蔚林化工有限公司的问题进行联合调查。同时,县环保局聘请濮阳市化工专家刘兴选协助调查。2005年12月,河南省环保厅对该公司11200吨/年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进行批复;2013年2月,河南省环保厅对该公司10.2万吨/年橡胶助剂及配套中间体配套建设项目进行批复;2016年7月,濮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橡胶助剂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批复。2017年6月,委托河南三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委托河南名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检测。2018年6月,该公司被列入濮阳市第一批安装VOCs在线检测试点单位。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浓缩槽未采取封闭措施,母液蒸馏液中转罐未采取密闭措施,001车间中和池封闭不严等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濮阳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经濮阳县监察委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充当保护伞。

问责情况:濮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对濮阳县环保局、户部寨镇党委、政府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濮阳县环保局对环境监察一中队中队长戚广伦实施约谈,全局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户部寨镇政府对环保办主任高建军实施约谈,全镇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

二、濮阳市南乐县 受理编号: X410000201806060045

举报内容与第五批举报件中南乐县举报件内容一致,已在第五批查处公告中公示。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