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内容一:
濮阳市华龙区孟轲乡绿城路中段,信达车站对面的利伟砂石料厂没有任何防尘措施,运输车辆进出,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经查,该厂为租赁厂地,且无手续销售经营砂石料,不涉及生产粉碎加工,销售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现场核查时,销售点有简易厂房,并存放有砂石料。
接到交办通知后,孟轲乡人民政府立即组织该乡城管、环保等职能站所50余人,出动大型机械及运输车辆,对该违规砂石料销售点进行取缔。截至目前,该销售点存放的砂石料已全部清运,裸露地面已洒水进行全覆盖,简易厂房被拆除。有关部门责令经营户写出书面保证,不再违规销售砂石料。
孟轲乡纪委做出对利伟砂石料厂所在胡干城村的包村科级干部郭超通报批评、包村干部翟杰峰诫勉谈话、村网格员胡会杰(非党)行政警告的处理决定,同时对乡环保办主任靳庆龙进行诫勉谈话。
举报内容二:
濮阳市范县张庄乡敬老院南300米路西,往里走50米有一家无名化工厂,用三聚氰胺、工业尿素、甲醛做建筑模板专用胶水,生产过程中气味呛人,曾多次向范县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为濮阳起祥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胶加工项目,主要生产脲醛树脂胶。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和固废产生。
该项目于2017年开展了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被列入清改项目,2017年10月在范县大河网进行了公示并取得了备案文件。
信访人举报部分属实。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化工企业推行“红、黄、蓝、绿”标识制度的实施意见〉》(濮政办〔2018〕37号)“不在以化工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或化工园区的化工企业全部进入园区”的相关要求,责令该公司搬迁至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内。该企业主认为在原址改造不能达标,主动拆除了相关生产设施、设备,现已拆除完毕。
关于群众多次举报该问题,2018年3月19日、5月21日接到举报后,范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分别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于5月23日下达了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并对其成品罐进行进一步密闭,以降低无组织气味逸散,经有资质单位监测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该公司于5月21日已停产至拆除。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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