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濮阳市乡镇办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排名暨奖惩办法》(濮环攻坚办〔2019〕204号)文件要求,在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检测标准站建成投用前,依据乡镇降尘量进行排名考核。现依据濮阳市10月份县(区)乡镇降尘监测数据统计表排名情况,对月度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5位的濮阳县五星乡、范县王楼镇、濮阳县王称堌镇、清丰县高堡乡、濮阳县八公桥镇,予以通报表扬;对月度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5位的濮阳县子岸镇、海通乡、渠村乡、庆祖镇、习城乡,予以警示提醒。
请以上月度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5位的乡镇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各县(区)乡镇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长效落实,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把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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