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动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标准,拉升工作标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一、党委重视,协调有力。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改革工作,采取召开推进会、协调会等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2016年3月16日,召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协调会,4月14日,召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6月12日,市司法局党委专题研究司法体制改革有关事项,切实解决改革有关问题。同时,积极与省司法厅各业务处室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省厅改革动态,提前掌握省厅有关改革安排部署,做好各项改革前的准备工作。
二、抓好培训,注重提升。今年4月21日,市司法局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局长、主管局长及社区矫正负责人一行25人赴汤阴县、浚县学习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4月27日—29日我局又安排律师公证管理科赴湖北恩施考察学习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先进经验。同时,积极做好集中教育培训、提升素质工作,先后采取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援助培训班等形式,大力提升干警队伍素质和实战能力。
三、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制定《濮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司法体制改革台账》和《濮阳市司法局司法体制改革联络员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节点、推进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有效推进改革的责任机制。同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4月份下发督办函1份,有效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健康开展。
四、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市司法局抓重点、举亮点、攻难点,狠抓落实,强力攻坚,2016年改革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截至目前,全年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11余件,同比增长7.4%,完成全年目标的147.8%。建立了由21家律师事务所 116名律师参加的涉法涉诉律师库,起草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关于贯彻<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意见》精神,每周做好记录上报工作,截止目前,未有一起案件发生。(通讯员 李相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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