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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冠病毒核酸和抗原检测医保支付标准有调整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2-06-16 07:42:40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根据我市最新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标准, 6月10日,市医保局及时调整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抗原检测项目医保支付政策。

调整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和标本混采,均按甲类医保支付报销。标本单采限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医保最高支付16元/人次。标本混采限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新住院人员限一名陪护人员,住院和陪护人员均限支付1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八类重点人员,医保最高支付4元/人次。

另外,此次调整,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按乙类医保支付报销,限在定点基础医疗机构就诊,伴有呼吸道、发热等症状且出现5天以内的患者,调整后医保最高支付为6元/人次(含相关试剂及耗材)。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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