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最吃劲儿的关键阶段,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司法秩序,需要以静制动。较之平常到庭审判的“动”,“静”中的网络审判更考验法治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仅用6天时间网络审理的一起案件,因为法官的说法释理,让无情的疫情丝毫没有影响人民的权益的司法保护。
几次网聊,法官感动当事人
“杨法官,我认识到错误了,想方设法筹钱赔偿,请求对方原谅!”
“我们也不富裕,只要对方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我们愿意接受法院调解。”
“您也花了不少医疗费,又赶上春节全国各地疫情突发,挣钱借钱都不容易,对方愿意主动赔偿。”
2月13日,边某某故意伤害案受理后,法官杨慧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经济状况和疫情影响不断与双方微信沟通。
杨慧经仔细阅读案卷、查证案情,认为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明显,本案具有调解基础。为减少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来回奔波带来的疫情风险,将纠纷解决于庭前,她放弃休息,利用微信、电话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说法释理,最终达成被告人赔偿被害人5万元赔偿款的一致意见。
上门送赔偿,温情化解矛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濮阳市华龙区进入了全面严防严控模式,一时间小区封闭,出行困难。
因为赔偿款为被告人家属临时筹借的现金,无法用银行、微信转账,而因受疫情影响,居住小区全封闭式管理,双方当事人都无法走出居住地,赔偿款交接成了一个问题。法官决定特事特办,2月19日上午,便与书记员一起驱车前往,先去找被告人的亲属领取赔偿款,再接上被告人,一起去被害人居住的小区。最终,将赔偿款5万元送到被害人父亲手中。“太感谢了,疫情这么严重,为了我们权益不顾自身安危送来赔偿款,解了燃眉之急,我们愿意接受法院调解。”被害人父亲不禁泪光闪烁。
疫情肆虐,网上审理解民忧
2月19日下午,杨慧法官及时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考虑到被告人边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事实,法院最终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当场服判息诉。“无情的疫情下,更应提高司法为民的主动意识,多些雪中送炭的暖心之举保障人民权益,同时刚柔并济,利用司法权威打击违法犯罪,疫情隔断了`马路',但不能隔断司法为民的`心路'。”院长荣延平说。(赵景荣 张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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