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医疗器械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7人次,共检查市中医院等19家使用单位和有经营医用防护医疗器械资格的零售药店。其中,参芝缘大药房等6家零售药店关门未营业。”这是濮阳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检查组2月7日的工作日报。
完善组织领导。自防控工作启动以来,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组,专门负责对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防护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确保防护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统筹安排部署。1月23日,该局迅速将省药监局《关于加强防护医疗器械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至各县(区)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各分局,要求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防护医疗器械产品开展监督检查。1月29日,再次召开加强疫情防控药械监管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对防护医疗器械监管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
压实经营责任。坚持“保渠道就是保安全”的理念,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动履行经营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检查中,通过核实医疗器械产品及厂家资质、随货票据、购销记录等,严格核查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购销渠道合法、资质齐全、质量稳定。
突出检查工作重点。执法人员坚持重点检查是否未经许可(备案)经营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等防护医疗器械,是否经营未注册的防护医疗器械,坚决杜绝不合格医用防护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不发生涉及相关产品的安全舆情事件。强化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严查是否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督促相关使用单位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防控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截至目前,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512人次,检查经营器械的药店和医疗器械专营店共计2762家,目前尚未发现销售不合格医用防护医疗器械的情况。(胡庆荣 王春龙)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