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濮指第【2020】005号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群体性聚餐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各种形式的群体性聚餐。市内各餐饮单位不得接待12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已预订的要及时与客人沟通退订,并全额退还订金;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必须配合疫情控制措施予以停办,减少疫情传播途径。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禁止餐饮经营单位违规承办宴席,切实加强农村群体性宴席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濮阳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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