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我市召开的2023年乡村光荣榜暨文明家庭表彰会上,我市对16户市级文明家庭进行了颁奖。而守一身正气、扬文明新风的张帆家庭就是其中的一个。
张帆是华龙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而她的家庭,更是一个清正廉洁、努力拼搏、乐观向上的法官之家。
张帆的父亲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退休干部,也曾是一名老法官、老党员,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母亲是市环境监察支队的退休干部,也曾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优秀党员。小时候,母亲常教育她:“别人的东西,咱不要!就是人家主动送的也不行!”工作后,父亲常对她说:“身为法官,要对得起身上的制服,要对得起胸前的法徽。” 就是在这样良好的家风熏陶下,张帆获得濮阳市人民法院办案状元、濮阳市三八红旗手、河南省法院先进个人、河南省“李庆军式”十佳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一等功。
军功章有张帆一半,也有丈夫一半。张帆的丈夫是一名人民教师,更是她坚强的后盾。2014年和2016年,张帆的母亲因乳腺癌做了2次手术,进行放疗、化疗。作为独生女,张帆很想时刻陪在母亲身边。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工作繁忙,看着身边努力奋战的同事和落得像小山一样待处理的卷宗,她真的很纠结。父母看出了她内心的挣扎,帮她做出了抉择:“孩子,爸妈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把你送到亲戚邻居家。爸妈都理解你,不用为难,安心办好手里的案件,为老百姓负责!”
由于张帆工作繁忙,同时还要照顾嗷嗷待哺的女儿,照顾母亲的重担就这样落在了丈夫身上。母亲手术后的第一个晚上,疼痛难忍、无法入眠,丈夫通宵在母亲病床前伺候,半小时一翻身、一小时一按摩,每日都如此悉心照顾,毫无怨言,以至于旁边的病友以为丈夫是儿子、张帆是儿媳。为减轻张帆的压力,让其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繁忙的司法事业中,丈夫主动承担家庭的大小事务,接送、照顾孩子,辅导作业,做饭洗碗……整个家庭运转得井井有条。丈夫很细心,张帆在沮丧时,他会耐心安慰;委屈时,他会悉心疏导;疲惫时,他会温暖照顾;开心时,他会用心倾听。张帆总说,遇到丈夫,是她的幸运,他不仅是丈夫,还是挚友、是港湾。
在这样一个充满爱和阳光的家庭里,张帆的女儿成了她的小尾巴。女儿的理想也是当一名法官,表示长大后要像妈妈一样公正廉洁、为民服务。记者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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