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市文明办发布《文明养犬倡议书》,号召市民依法、安全、文明、健康养犬,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营造和谐人居环境。
要依法养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犬只管理和犬只伤人应承担的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养有犬只的市民要做到依法养犬,避免因养犬而触犯法律法规。
要安全养犬。犬只伤人案例发人深省,请养有犬只的市民吸取深刻教训,自觉管好所饲养犬只。不要在居民生活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列入禁养名录的犬只,外出遛狗时一定要栓绳、戴上嘴套等,避免发生伤人、打斗、走失等意外,不要因为满不在乎或疏忽大意导致发生意外。
要文明养犬。外出遛狗时要随时清理犬粪,保持好环境卫生,维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不要携带除导盲犬等特殊用途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遛狗时遇到小孩、老人或乘电梯,要加强对犬只的约束,以免惊吓他人。加强对所饲养犬只的训练,不要在午间和晚间休息时间狂吠,以免影响邻居休息。
要健康养犬。家里养有犬只的市民,请按照犬类防疫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疫病的预防措施,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预防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市文明办在《文明养犬倡议书》中说,人际关系的融洽、社会的和谐,需要我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别让自己对狗的爱成为别人的痛。请家里养有犬只的市民加强自律,管好自己所饲养犬只,也请广大市民对养有犬只的亲人、朋友进行提醒,劝阻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共同营造和谐人际关系和良好生活环境,共同创造美好安全家园。记者 袁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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