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领导要求,市创建办组织人员于7月17日至22日,对市辖区各乡(镇、办、中心)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重点的不同,对工作重点主要在社区的乡(镇、办、中心)随机抽取一个社区作为考察点位,对工作重点在城中村的乡(镇、办)随机抽取一个城中村作为考察点位,排名以考察点位现场得分高低排序。现将测评名次通报如下:
华龙区胜利办
中原油田第八社区管理中心
华龙区中原办
开发区濮上办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州办
中原油田第十社区管理中心
开发区皇甫办
开发区昆吾办
中原油田第九社区管理中心
华龙区人民办
华龙区黄河办
华龙区建设办
华龙区任丘办
华龙区长庆办
华龙区大庆办
开发区濮水办
华龙区孟轲乡
濮阳工业园区昌湖办
开发区新习镇
华龙区濮东办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都办
开发区王助镇
濮阳县城关镇
开发区胡村乡
华龙区岳村镇
濮阳县清河头乡
濮阳县城东办
为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现对在本次检查中,工作先进、名次靠前的华龙区胜利办、中原油田第八社区管理中心、华龙区中原办、开发区濮上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州办、中原油田第十社区管理中心、开发区皇甫办、开发区昆吾办、中原油田第九社区管理中心、华龙区人民办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本次检查中,名列最后五位、分数较差、有明显滑坡的濮阳县城东办、濮阳县清河头乡、华龙区岳村镇、开发区胡村乡、濮阳县城关镇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市创建办将在整改期满后再次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如整改不力将采取问责主要负责人、停发文明奖等惩戒措施。
濮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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