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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警示宣传月 | 体验生命通道

作者:邓琦  文章来源:濮阳119  字体:   发布时间:2019-05-16 17:28:50   

“火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期间,濮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动辖区各重点单位、学校、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教师对员工、学生开展“体验生命通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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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体验生命通道”活动,让群众认识到生命通道的重要性,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推进了火灾警示月各项工作的开展。  

消防法普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邓琦 卢芬 孔畅)



责任编辑:蔡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