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中央督察组才到河南,6月2日就让该厂的西厂区停止生产,这就说明是应付中央督察组的行为。整改意见上还写道工业园区6月17日去这个西厂区检查,离6月2日停产整改过去了半个月时间,更加证实了半个月之后西厂区还有异味。退一步讲,若整改意见上濮阳工业园区想写的是6月20几日,而不是6月2日,那工业园区的工作就太不细心了吧,连中央督察组的回复报告上都有明显的错误,这是对中央的极其不负责任,对老百姓就更不会负责任了。2.濮阳市环保局有失职的情况。濮阳工业园区整改的情况上注明了该公司西厂区为2000吨/年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项目,2015年4月在濮阳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备案,2015年12月取得濮阳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17年9月取得环境竣工验收批复。西厂区停产半个多月仍然有异味,质疑环评手续的审批标准。七、濮阳市开发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5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振兴路和黄河路交叉口容金国际小区10号楼和11号楼中间目前大致有9台抽油烟机分布在楼顶,昼夜不停地工作,油烟和噪声导致我们无法开窗户,稍有缝隙室内满是油烟味,噪声嗡嗡,导致我们无法休息。自2015年来我们陆续向开发区环保局、濮阳市环保局、河南省巡视组反映此问题,要么是石沉大海、悄无声息,要么是各级安排到街道办事处问问情况,不了了之。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四批)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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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濮阳市范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09(*)
责任编辑:宋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