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市住建局对该公司下达停产整顿通知,要求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无防护措施违法露天堆放固体废弃物进行立案处罚,罚款5万元。
2.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商混站后院隐蔽存在一处加油站点。示范区组织商务、环保、质监、安监、公安及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程序处置。经初步了解,该加油站点为柴油加油点,有加油机一台、储油罐一座,是为该公司商混运料车加油用的,没有商务、质监、消防等部门手续,属黑加油站点。示范区公安局卫都分局现场对该加油站点进行查封,对商混站工作人员依法按程序进行问询,并做了笔录。商务、质监部门对该加油站点油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显示其符合国家有关柴油规定标准,属非危险化学品。示范区管委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于6月25日对该加油站点加油机、储油罐彻底拆除。
对此次交办问题,各相关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区域内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四批)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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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濮阳市开发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45
反映情况:濮阳市开发区振兴北路9号和谐小区内,中楼西单元1楼东户熬制食品添加剂,气味难闻,隔一天做一次。
二、濮阳市南乐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94(*)
反映情况:濮阳市南乐县谷金楼乡三坡村南有一家铸造厂,距离居民区最近的地方只有3米远,生产中噪声扰民,排放难闻气味。曾多次向南乐县环保局反映,回复说是气味、噪声不超标,该厂有合格证。希望督察组能到实地查看,帮群众解决问题。
三、濮阳市范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95
反映情况:濮阳市范县王楼镇工业区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废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四、濮阳市范县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27(*)
责任编辑:宋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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