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2017年度濮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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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引导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建立完善以先进标准为导向的转型发展促进机制,增强产业集聚区对全市转型发展攻坚的支撑带动作用。依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豫集聚办〔2017〕11号)和《濮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濮集聚〔2018〕1号),由市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以产业集聚区为单位,对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内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进行分类综合评价。经各产业集聚区综合评定,各县(区)确认,市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评价结果如下:全市参评企业403家,拟评定为A类60家、B类303家、C类40家。
根据要求,现对A类、C类企业进行集中公示。如对本次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93-5399895
邮箱:py5399895@163.com
濮阳市产业集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2017年度濮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
◇濮阳县产业集聚区
A类(4家):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县家雄灯饰有限公司、河南巨烽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贝斯卫生防护用品(濮阳)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王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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