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要对该大杂院进行彻底整治,清除旱厕,加强卫生保洁,铲除乱堆乱放现象。同时,开展辖区内大杂院全面排查,加强卫生管理,铲除蚊蝇滋生地,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各项工作于4月10日前完成。
四、卫都路东段(与京开大道交叉口向东)。该路段为断头路,由于管理不到位,乱堆乱倒现象频频发生,长期积存大量建筑、生活垃圾,严重影响城市形象。责任单位:华龙区孟轲乡。
责任单位要迅速组织清理建筑、生活垃圾,并加强对该地段的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垃圾乱倒乱堆现象。各项工作于4月4日前完成。
五、历山路与绿城路交叉口东北角。长期积存大量建筑、生活垃圾,院内杂物乱堆乱放,乱扯乱挂,公厕长期无人管理,污浊不堪,现场一片混乱,周边群众反映强烈。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州办。
责任单位要彻底清理该地段一切乱搭乱建、乱扯乱挂现象,清除建筑、生活垃圾,加强地面卫生保洁,加强公厕管理,合理设置周边围栏,并加强日常监管。各项工作于4月10日前完成。
六、城区内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1.京开大道西侧铁路线以南有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现象。责任单位:濮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京开大道盟城小区西门临时市场、南海路东段临时市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现象严重,卫生保洁较差,污水乱排乱倒。责任单位:华龙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任人:王冠军。
3.开州路与古城路交叉口、开州路与石化路交叉口、开州路濮水河桥头等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车辆随意停放,阻碍交通,影响市容。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大队,责任人:佘英豪。
4.市城区黄河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处,商贩在主干道上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阻塞交通。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大队,责任人:刘军利。
目前,城区内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深入一线,加强城市环境整治,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实行全员定人定岗,全天紧防死守,全方位巡查,全网络监控,切实加强城区道路监管。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是当前全市的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排查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复审指挥部将继续加大对复审工作的督导力度,严格落实《濮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问责办法》,对工作迟缓、整改不力、影响复审大局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濮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
责任编辑:宋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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