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濮阳县、清丰县、华龙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2)责令濮阳县、清丰县、华龙区政府对相关问题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3)要求相关县(区)立刻进行整改,并于3月28日下午6时之前将整改报告、问责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正式文件、照片等影像资料)上报市攻坚办。若逾期未完成整改或处理不到位,将直接提交市纪委问责。
另外,3月25日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对106国道绿化改造工程检查中,发现有带泥上路、围挡不全、土方作业无洒水降尘措施等问题。3月5日,市攻坚办领导曾暗访该工地,发现类似问题。该工地已属屡查屡犯,经市攻坚办研究决定:
(1)责令华龙区政府对106国道绿化改造工程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2)要求华龙区政府将3月6日关于此问题的处理情况和问责结果于3日内上报市攻坚办。
>>濮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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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濮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共对16家责任单位立案派遣城市管理案件8409宗,责任单位共处置6180宗,结案4486宗,结案率53.39%,按时结案2339宗,返工数56宗。
责任编辑:宋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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