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杜某销售侵犯“沱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15年1月,濮阳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查处杜某销售侵犯“沱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销售的14瓶沱牌曲酒20年原浆经鉴定为假冒白酒,开发区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4、濮阳市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加重消费者责任行为案
2015年1月,濮阳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濮阳市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在格式条款中有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条款,属于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开发区工商分局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5、某通信营业厅虚假宣传案
2015年2月,濮阳市工商局华龙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对某通信营业厅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营业厅手机宣传页所列4款手机的屏幕为“寸”标识,但执法人员通过查看手机说明书及询问服务员,手机屏幕单位均为“英寸”。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华龙区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6、某驾驶员培训学校强制学员购买IC卡案
2015年4月,清丰县工商局成功查办了某驾驶员培训学校强制学员购买IC卡案。清丰县某驾驶员培训学校除收取C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3600元外,强制向学员收取30元的IC卡费,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之规定。
7、濮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销售房产案
2015年1月,濮阳市工商局油田分局查处了某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商品房一案。当事人为了促销商品房,未经登记擅自发布了四块户外广告,其广告中有“学区房”“入住即上油田一小、一中”等内容。经向教育主管部门了解,该公司销售的商品房不属于油田一小和油田一中的招收划片范围。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并利用户外广告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油田工商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8、濮阳市公安局打掉一特大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团伙
2015年12月,濮阳市公安局在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配合下,在华龙区、高新区和宁夏吴忠市等地同时行动,成功捣毁制售假药的4个窝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马某等20人,缴获假药5万余瓶,价值110余万元,查扣胶囊壳生产流水线一套、胶囊壳1462箱。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申某某、王某某无证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案
2015年8月,根据举报,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濮阳市公安局濮水分局、濮阳市防暴队,成功捣毁一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现场拆除和扣押制假生产线1套,运输车辆2辆,5吨装储水罐6个,假冒农夫山泉、雪碧、脉动、甘泉等知名品牌的饮料432瓶,用于制假的空饮料瓶15万个,假冒包装标签40万张,各类香精、添加剂1580公斤,包装塑料膜6万个,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申某某、王某某,当事人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0、郭某某制售假冒“风湿壮骨通络丹”等假药案
2015年1月,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濮阳市公安局卫都分局,对开州路办事处孟村一处民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标示辽宁省沈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壮骨通络丹”8300瓶,标示山东鲁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筋骨通络丹”800瓶,标示机1台,电磁感应封口机2台,电吹风2个,外包装盒4大包,空塑料瓶5000个,大铁盆2个。涉案药品货值金额达30余万元。经核查,涉案药品标示的生产企业和批准文号均不存在,郭某某制售假药的行为涉嫌犯罪,已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段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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