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七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选活动结束,在学校自评申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评上报的基础上,依照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全省161所学校及幼儿园被确定为第七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我市8所学校榜上有名。
第七批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濮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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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第四实验小学
清丰县文化路幼儿园
南乐县育才小学
范县第三小学
台前县新区第一实验小学
濮阳市华龙区幼儿园
濮阳市开德中学
濮阳市油田第六小学
省教育厅要求,被命名的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我省语言文字工作不断发展。
据悉,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重在建设,重在实效,重在持续。对已命名的学校、幼儿园,省教育厅将不定期进行复评或抽查,对语言文字工作有明显退步、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将撤销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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