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日是我国第七个宪法日,为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宪法教育活动,濮阳市第三小学邀请濮阳市交警二大队刘彦民副大队长,为四年级的少先队员们送上了一场法律知识大餐。耿吉才校长、赵少军副校长、温晓军主任、陈静法制副校长等参加了宣讲活动。
刘队长详细地讲述了什么是宪法。通过学习,大家明白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队员们听得非常认真,明白了宪法的意义和作为公民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学习宪法,做守法公民,我们责无旁贷。
通过这次“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的开展,我校全体师生既学到了一定的宪法法律知识,也意识到学习生活中学法、懂法、用法,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公民对于校园安全、社会和谐、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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