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筑平安·龙安行动
濮阳公安聚焦“登门入群”“护校安园”“平安守望”,扎实开展“豫筑平安·龙安行动”,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平安濮阳”特开设【龙安行动】专栏,集中报道行动期间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讲好濮阳公安以警心护民心、以实干护平安的暖心故事。
当养老钱在超市不翼而飞,老人心急如焚。濮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闻警即动、连夜追击,仅用15小时便将窃贼抓获,追回全部被盗现金。
案例回顾
2026年1月31日8时许,濮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居民高某某报警称:其母亲在超市购物时,背包内2700元现金被盗。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老人清晨到超市采购,将背包挎在身上,结账时却发现包内现金不翼而飞。办案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地及周边监控,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尾随老人身后,趁其不备迅速拉开背包拉链,盗取现金后快步离开,作案过程仅短短几分钟。经进一步摸排走访,成功锁定嫌疑人牛某某及其藏匿地点。于当日23时许,将其在家中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牛某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此时,距离接到报案仅过去15小时。
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的2700元养老金已全部归还老人。
法律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公共场所随身财物须警惕:背包、手提包尽量置于身前,拉链、扣件保持闭合,勿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老人出行建议有人陪同:特别是携带现金、证件等重要物品时,家人应多加关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财物被盗立即报警:保留现场,及时报案,便于警方快速获取线索、固定证据;
举报盗窃,共同守护:如发现可疑行为,可及时向警方或商场安保人员反映,共建平安购物环境。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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