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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行动】深夜,“玉米大盗”栽了!

作者:  文章来源:平安濮阳  字体:   发布时间:2026-01-30 16:20:42   

濮阳公安聚焦“登门入群”“护校安园”“平安守望”,扎实开展“豫筑平安•龙安行动”,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平安濮阳”特开设【龙安行动】专栏,集中报道行动期间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讲好濮阳公安以警心护民心、以实干护平安的暖心故事。

金黄穗粒,虽微亦重;民生小案,速破即安。近日,南乐县公安局福堪派出所经过连续数日细致侦查,破获1起系列玉米穗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为群众全额挽回经济损失。

案例回顾

2026年1月16日,南乐县福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存放在院外的玉米穗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展开细致勘查。通过深入摸排走访,民警发现这与近日另外两起玉米穗被盗案作案手法、时间相似。民警立即对这三起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认为同一嫌疑人跨区域流窜作案。经循线追踪,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河北省大名县朱某。在被警方掌握充分证据后,2026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朱某主动到福堪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三次盗窃玉米穗的犯罪事实。朱某及其家属积极向受害人道歉并全额退赔,取得受害人谅解。

目前,朱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1.财物存放需谨慎。粮食、农作物等尽量存放于院内或有防护设施的场所,避免露天堆放,夜间尤需加强看管。

2.监控安防不松懈。建议在院落周边安装监控设备并点亮门前灯光,以起到震慑与取证作用。

3.邻里守望共防护。村民之间应加强照应,发现可疑人员、车辆后及时询问并向警方反映。

4.法律红线不可越。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㉔




责任编辑:冯牧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