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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捍卫英烈荣光
南乐县全面修缮路恩梓烈士墓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5-08-21 07:01:14   

本报讯 8月17日,初秋的阳光穿过柏树叶,在南乐县路恩梓烈士墓前洒下跃动的光点。40名系着红领巾的少年肃立如松,当老师轻声说出“他牺牲时33岁”时,风拂过翻卷的红领巾,少年凝视的瞳孔里,鎏金的碑文与苍翠的松枝交织辉映,跃动着无声燃烧的星火。

此次烈士墓修缮一新,源于南乐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保护工作,促成抗日英雄纪念设施全面整修,为新时代传承红色基因筑牢载体。

路恩梓烈士(1909—1942)是著名的抗日英烈,17岁参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其妻王庆彩担任地下联络员。抗战期间,他作为抗日武装中队长屡建战功,有“孤胆神枪”的威名,1942年因叛徒出卖而牺牲。2024年3月,该院接到群众反映烈士墓保护不善的线索,经实地勘查发现墓碑损毁、杂草丛生、枯树倒伏、台阶破损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纪念设施的瞻仰功能和教育意义。

该院依法立案后,通过调取史料、询问证人等查明南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完全履行管理职责。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5月23日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巡查管护责任,保持遗迹原貌,并确保设施功能完好。行政机关现场签收并承诺进行整改。

2024年6月22日,依托涉军维权协作机制,该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县文广体旅局召开修缮协调会,邀请烈士家属参与方案论证。7月20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回复:已完成杂草清理、墓碑修复、树木补植及台阶修缮,恢复墓园庄严肃穆的氛围,并计划在烈士纪念日组织公祭活动。经检察机关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核验,该局投入10万余元全面完成整修,烈士墓整体形象显著提升。

目前,南乐县已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节日祭奠、烈士亲属座谈等方式共享信息赓续英烈精神,以法治力量盘活红色资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守护烈士纪念设施是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法治实践。”该院检察长江艳伟表示,通过公益诉讼将《英雄烈士保护法》转化为具体监督举措,推动建立“年度评估+动态监测”数字化管理体系,已对全县烈士修缮设施实现动态建档、定期巡检,让革命精神在新时代焕发永恒光芒。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闫伟东 郑雅诗




责任编辑:薛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