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提振消费信心,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10月12日,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服务志愿队深入到白堽乡,向符合要求的实体店商家现场发放了“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承诺标识牌,让群众线下消费同样享有“后悔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要求商家积极亮诺践诺、诚实守信经营,让消费者购物无忧、放心消费。通过引导商家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充分调动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观能动性,让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成为商家自身的竞争优势,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树立良好形象,带来更多客源。同时,减少因退换货引起的消费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今年以来,濮阳县共有26家商户积极响应,签订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书”。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5家商户践行了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今年共退货1827件,退货金额4万余元。记者 张岚岚 通讯员 付瑞平 贾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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