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近日,南乐县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周通报”制度,紧盯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自建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采取“领导+专家+仪器”方式,深入各辖区、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做到限期清零。
县安委办每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名,在全县进行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或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县共排查企业(场所)1168家,发现隐患和问题606处,已整改471处,剩余135处隐患正在限期整改中,有力维护了全县安全稳定大局。张俊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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