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公诉人出庭公诉水平,更好地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清丰县检察院公诉局始终注重加强业务学习。2018年1月11日,该局全体同志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大家对“三项规程”逐条分析、讨论,结合办案实践查找以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在今后公诉工作中应遵循的新要求和重点。针对“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对讯问合法性核查”程序,探讨如何建立顺畅高效的衔接和信息互通机制。
通过学习,大家普遍感到“三项规程”可操作性很强,及时解决了以前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将进一步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和效率。(刘永军 张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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