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化检务督察工作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抓手,实现检务督察工作“三个转变”,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督察模式的转变。在每周对岗位考勤、办公秩序、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督察的基础上,采取吹哨紧急集合的方式,对干警在岗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实现了督察模式由定期向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转变。
二是督察方法的转变。采用电话或实地督察的方式对控申大厅、值班室进行暗访,督察干警是否坚守岗位,实现了督察方法由明察向明察与暗访结合的转变。
三是督察内容的转变。在抓好对干警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队伍建设方面的督察外,还注重抓好检察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的业务督察。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对干警的执法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现了督察内容由队伍建设督察向队伍建设督察与业务建设督察结合的转变。( 栗岱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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