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县区油田 > 正文     濮阳网-中共濮阳市委门户网站 濮阳市唯一重点新闻网站


南乐县:用法律援助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11-14 07:25:25   

“谢谢,真是太感谢了!”11月10日,南乐县寺庄乡群众李某伟等11名当事人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明为民做主”的锦旗送到了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王艳玲手中。前不久,该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苏彦龙辗转千里,为他们追回拖欠近3年的工资款5.1万元。像这样的锦旗,该中心近两年收到了12面。  

“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打不起官司、请不起律师’的困难群众。近年来,南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加快建设法治文明和谐社会进程。”南乐县司法局局长王国平表示。秉承这种理念和思路,今年年初以来,南乐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从组织实施政府法律援助工程到加强机制和队伍建设,从加强与信访部门联系到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为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南乐县司法局先后组织人员奔赴登封、孟州、沁阳、汤阴和华龙区、清丰县等地的省级先进法律援助中心参观学习,并对全县范围内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情况、业务特长、办案经验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库,先后组织专题培训3次,有效提高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  

群众习惯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不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南乐县司法局就积极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建立健全统一的工作体系、有效的联动机制、动态的预警机制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的引导当事人从其他渠道给予解决。今年前10个月,该局先后协助解决信访案件63起。  

为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过程中,南乐县司法局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与此同时,该局简化服务程序,推行预约服务,坚持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室建设,是南乐县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的又一举措。2017年,南乐县司法局投资近6万元,在县城繁华路段临街一楼位置建设法律援助接待室。接待室占地100余平方米,设有接待大厅、私密接待室、办公室等,电脑、打印机、饮水机、便民服务箱等配套设施齐全,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前来咨询办事。此外,为方便残疾人,接待室还专门增设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  

为有效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该县在南乐县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县司法局每天指派1至2名注册律师值班,免费为当事人即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导;或作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同时,全面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设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案件回访工作,突出抓好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完善的制度、高效的机制、贴心的服务,为南乐县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该县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6件,提供法律援助850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200余人次,为群众挽回各项损失54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冯云丽 常会英)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