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县出台《范县文明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对文明村的管理和考核,并改革创新文明村评选奖励机制,按照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明村的村庄进行奖励。
按照文件要求,范县文明村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文明村所在乡镇根据文明村的数量和级别,由县财政在支农资金奖补、公益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投入、优惠政策帮扶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当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明村的村庄,分别按照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村“两委”班子工作经费奖励,村内学校也将获得同等标准的资金奖励,村内65岁以上老人可在乡镇卫生院每年免费体检一次,村庄和所属乡镇可获得一定的建设资金奖励。另外,当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文明村的村庄,村内75岁以上老人每人可分别获得500元、200元的奖金。(记者 张同乐 通讯员 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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