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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让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遁形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5-24 06:49:05   

濮阳网讯“阳邵乡西阳邵村干部王某和刘某分别套取卫生改厕资金3.9万元、4.8万元;高堡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张某、副主任祁某,辛集村原支部书记李某套取危房改造资金3.3万元;纸房乡谢朱楼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某贪污集体水费8.7万元。上述6人全被移交司法机关”。前不久,清丰县纪委通报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今年年初以来,清丰县纪委以“一个平台”为载体,以“两个责任”为抓手,以“三项机制”为活力,坚持抓早抓小,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反腐败的新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县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8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追缴违纪资金260余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3件,党纪政纪处分46人。以上两类案件的查办数量占全市各县(区)的二分之一。

搭建“一个平台”。清丰县把“监督执纪”与“互联网+”相结合,率先搭建党风政风电子监督平台,对全县县直单位、乡镇、村和基层站所四个层面的人、财、物、权等事项进行实时监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微信、微博、网站、电台、电视等监督载体,全力打造一个“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广泛互动、永不下线”的网络监督指挥中心,变“事后监督为过程监督、人为监督为电子监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了违纪进程。今年年初以来,该县通过电子监督平台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案件25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2件。

夯实“两个责任”。清丰县建立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评价指标,实行月汇报、季通报、年考核。对工作不力、停滞不前,连续3个月未发现问题或线索的单位,约谈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实施责任追究。今年4月份,2个乡镇纪委书记因工作不力被约谈。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传峰说:“通过检查考核、约谈提醒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负起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创新“三项机制”。清丰县实行党风政风“一肩挑”、线索签批“一支笔”、纪律审查“一盘棋”的工作机制,解决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力量薄弱、运行机制不畅、纪律审查难等问题。整合优化农村、纠风、执法、效能和廉自办等科室的职能,率先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达18人,成为力量最强的内设室;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直接签批涉及科级干部的问题线索,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签批涉及科级以下干部的问题线索,提高了办案效率;成立办案协作区,建立委局机关、县直纪检组、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协作机制,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实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打好歼灭战。

“群众利益无小事。今后我县将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盯紧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案件,斩断‘苍蝇’‘蚁贪’乱伸的手,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更高的满意度!”在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会议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蔡洪峰的典型发言掷地有声。(王治理 孟永旗 陈建玺)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