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濮阳网-中共濮阳市委门户网站 濮阳市唯一重点新闻网站


我市曝光4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5-12-01 07:09:36   

本报讯 11月28日,市公安局曝光4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9月28日,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查获魏某某存放在某小区地下室内的烟花爆竹。目前,魏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月9日,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发现辖区内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系辖区内某门店开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该门店负责人李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10月16日,台前县公安局在对某超市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超市仓库存放各类烟花爆竹10箱,该超市负责人孙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1月21日,南乐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在某汽修场查获刘某某驾驶的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货车,收缴烟花爆竹400余箱,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市公安局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通过110、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对全市范围内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记者 岳彩寒




责任编辑:薛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