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濮阳网-中共濮阳市委门户网站 濮阳市唯一重点新闻网站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备案审查论证办法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5-11-20 09:54:25   

本报讯 11月1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论证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与此前出台的备案审查听证工作办法形成“姊妹篇”,共同构建起具有濮阳辨识度的公开审查制度体系。

《办法》共十九条。在责任分工与专家要求上,明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论证工作,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也可开展论证;参与论证的专家需与规范性文件无利害关系,确保论证公正性。

论证方式灵活多元,《办法》规定,可根据审查需求,采取书面征询意见、委托论证、召开论证会三种形式。其中,针对政策性、专业性强或涉及问题复杂的备案审查事项,可召开论证会。论证会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主持,需邀请具备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的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并介绍情况、回答询问;还可根据需要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参加,拓宽参与渠道。

论证会流程规范清晰,依次为: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规范性文件基本情况及需论证问题;制定机关说明文件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依据、过程及执行情况;市司法局介绍法律审核及备案情况;专家围绕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等发表意见;相关人员提出询问并发表见解;主持人总结会议。

在结果运用方面,《办法》强调,法工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若能当场作出审查结论,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并说明理由;无法当场定论的,将在会后依法处理。经论证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相关问题的,将依法启动纠正程序,论证情况需向主任会议报告;必要时,经主任会议同意,可将论证会报告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韩衍想 李铮




责任编辑:薛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