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连续15年听取并审议市政府上一年度依法行政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我市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连续8年居全省前列;
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范县“二十里法治长廊”被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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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作为,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持,为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法治根基。
强化系统谋划,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久久为功,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市人大常委会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核心监督议题,创新性出台《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责任的建议》,督促政府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落实依法行政责任,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府院联动”机制高效运行。我市于2022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出台决议,细化法治建设任务。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进法治濮阳建设的决议》,对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为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和目标,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系统、深入推进。
聚焦重点,释放人大监督效能。每年对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项目的报告作出决议,聚焦预决算、重大投资项目、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开展专题监督,常态化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对“四新”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连续3年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专项监督,促使政府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平衡中依法履职。
创新监督方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支持政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设立“濮阳企业家日”,表决通过《关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支持鼓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决定》。成立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高效执法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印发《“一起同行”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倡议书》,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争当助企爱企帮企的排头兵、解说员、智囊团和实干家。在羽绒行业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暨民营经济运行观察点,形成“代表+企业+部门”联动机制,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政府出台《濮阳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制度,支持府院、府检联动,完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一提升”行动,助力化解涉党政机关未履行生效判决案件,促进行政司法良性互动。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9.78%。规范决策程序,优化便民服务。持续规范审核,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常务会议材料的合法性审查;推动建立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聘任28名专家提供专业智力支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证据审查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平台升级,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全面保障已上线“一件事”均可通过省统一受理平台进行受理,相关审批部门可通过省统一受理平台实现线上联审联批。监督政府相关部门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舒心。
加强制度供给,夯实法治政府基础
完善法规体系,实现立法科学。制定《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突出“小切口”立法,制定一系列切合濮阳实际、时代所需、人民所盼的创制性法规,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等;为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我市“量身定制”《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散煤污染防治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法规三部曲”;创新制定《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填补了河南省在此领域的立法空白,被省人大赞誉为立法范例;将濮阳文明创建特色做法固化为《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奠定了法治基础;推动政府出台《濮阳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让政府管理和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备案审查创新突破。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大胆创新,印发《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在全国率先实现市级层面法工委、“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向基层延伸,实现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制定《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听证工作办法(试行)》,使备案审查工作更加科学、民主、透明,全国人大先后5次推介濮阳经验。
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助力基层治理。出台《关于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向各级人大代表发出《人大代表“聚合力”基层治理“添动力”倡议书》,积极协助基层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助力政府完善多元纠纷化解体系,常态化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濮阳”人民调解专项行动,有效调解各类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浓厚氛围
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动各级各部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述法评议机制,扩大述法覆盖范围,丰富述法内容,突出“应述尽述”“见人见事”,形成良好的法治学习氛围,带动广大政府工作人员积极学法用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人才支撑。
助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成以点带面的宣传教育格局。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开展“法治新画卷 评议添新彩”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市政府召开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推进会,拍摄《古今探法》专题节目,弘扬濮阳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推动黄河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乡村建设相结合,打造濮阳“黄河普法”名片,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也是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立法备案、依法监督、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助力等方式,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力度,为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表示。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刘广涛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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