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4个试点城市之一,自6月1日起,我市13家银行机构在办理企业贷款、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时,需一对一与借款人共同填写《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逐笔明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
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是指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所需支付的各类成本的总和,由贷款利息和各类利息外费用构成。此前,企业贷款融资成本中的部分费用虽已在第三方机构明示,但仍存在部分费用尚未明示的情况。此次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正是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贷款时,精准计算各项费用的年化费率,对贷款利率和年化费率进行加总后,会同企业填写《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向企业清晰展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的具体构成、加总金额。
开展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有助于实现银企互惠共赢。一是促进融资成本公开透明,银行统一明示各类费用,充分保障借款人的知情权,有效遏制不合理、不规范收费行为;二是树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良好形象,通过清单直观展现银行在降低贷款利率、承担第三方费用等方面的举措,增强市场主体对金融服务改善的获得感;三是推动融资成本降低,通过凝聚社会共识,形成部门合力,引导金融机构、担保增信机构等协同发力,切实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3日,全市各银行机构已累计完成16笔贷款的成本明示工作,涉及金额3.18亿元。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市分行将加强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的宣传,增强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核算意识,并强化部门协同,持续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为濮阳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记者 白国华 通讯员 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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