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自2025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起,我市全域全时段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为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倡议:遵规守法,积极当好禁放禁售的“践行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相关要求,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倡导新风,积极当好禁放禁售的“倡导者”,鼓励市民以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宣传引导,积极当好禁放禁售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对身边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记者 赵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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