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上了,选上了!两室一厅,快的话(农历)年前就能搬进去!”2024年12月27日,市城区南苑小区选房现场,按照轮候顺序,市民赵玉选上了梦寐以求的二室一厅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后,兴奋地给妻子打去电话。
2024年12月27日,濮阳市市本级公租房选房工作顺利启动,涉及南苑小区和苏北小区2个公租房项目。
当天一大早,轮候对象就按照摇号顺序来到现场,挑选心仪的房源。现场设置选房区、签约区等多个功能区,每个区域均有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为申请人答疑解惑。在选房区,工作人员仔细查验申请人身份和相关信息,申请人签署确认单后到签约区签订公租房租赁协议完成选房,现场秩序井然。
让住房困难家庭住得上住得舒心
为让需要实物保障的家庭尽快租住公租房,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众“进得来、住得上”,市房地产事务中心自2024年10月初起,在市地产交易服务大厅设立4个服务窗口,同时协调不动产管理部门对2018年以来,经市、区两级部门审核确定的3682户保障家庭的房产、户籍、工作单位等要件信息进行复核、公示,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等方式,告知复核对象,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这房子(公租房)好得很,每月租金才300多块钱。小区附近有小学和中学,我们平时接送孩子很方便。”早年间,赵玉从农村来市城区务工,为了省钱,住过环境较差的棚户区,也租住过城中村的自建房单间,但没有一个地方能称之为“家”。
房租便宜的地方居住环境较差一些,房东涨租金了就再搬次家,这种居无定所的感觉让他很是无奈。“我和老伴儿、儿子、儿媳、孙子、孙女6口人住在一起很多年了,婆媳之间虽说没有什么矛盾,但时间长了谁都说不准。加上孙女的年龄也越来越大,全家人挤在一起总不是很方便。”赵玉告诉记者,他和儿子平时在各自上班的地方住,很少回家,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多的居住空间。前几年,得知市里组织申请公租房,赵玉的儿子就代表家里提交了申请。“(南苑小区)这套房子准备让儿子一家4口搬过来住。”儿子如愿选到心仪的房源后,作为父亲的赵玉显得十分高兴。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前段时间,该中心认真梳理已建成待分配的2024套房源(南苑小区1236套,苏北小区788套),并对套内损坏的门窗、室内设施进行集中检修和更换,用于人才安置和此次轮候对象实物保障。
“公租房比在外面租房子便宜很多,能大大缓解我的经济压力。”想到马上能租住一套满意的房子,在现场等候选房的市民王献伟很是开心。
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是每个住房困难家庭的梦想。据介绍,公租房主要是面向市城区户籍或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一直以来,市房地产事务中心积极探索公租房管理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效衔接。
赵玉热情邀请记者参观他签约的公租房。打开房门,只见空间虽然不大,室内设施齐全,每个角落打扫得干净整洁。“实实在在地改善了我们的居住条件。感谢党和政府!”温暖的阳光照在赵玉的脸上,也照进了他的心里。
公开公正地把“民心房”交给“对的人”
2024年11月22日,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在《濮阳日报》刊登一则特殊的寻人启事。
原来,市房地产事务中心核查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18日期间通过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取得公租房配租资格的家庭时发现,部分家庭存在未按要求提交核查资料,以及原登记电话号码变更、空号、停机、无人接听等问题,于是第一时间刊登《关于申请市本级公租房家庭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醒上述人员尽快到受理窗口参加资格核查。
“中心于2024年12月19日组织取得公租房实物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摇号,整个摇号过程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住建局、新闻媒体、市公证处相关人员及轮候家庭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以保证摇号结果的公开、公正。”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副主任高宜波表示,为真正把公租房交到“对的人”手里,该中心将取得公租房实物保障资格家庭的报名顺序全部打乱,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选房结束后,中心将针对剩余房源继续接受住房困难家庭常态化申请,做到随时申请、及时保障。”
据介绍,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公租房的承租人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确保房屋及设施设备完整。前几年,我市根据周边地市标准,将此标准定为1500元。为了减轻实物配租家庭的经济负担,我市又于近期将此标准降到了1000元。
此外,为支持我市实施高层次人才集聚和培育工程,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优先安置来濮人才,市房地产事务中心积极与市、区两级人才部门对接,制订报名方案。截至目前,共有556户来濮就业的各类人才家庭完成资格认定和选房,解除了人才后顾之忧,为我市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濮阳创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专项治理为“利刃” 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和使用,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市纪委监委牵头开展公租房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成立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项解决公租房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聚焦公租房的申请、审批、分配、管理及资金使用等环节,紧盯群众普遍关注、关心的问题,现场反馈交办、持续跟踪问效,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确保公租房配租工作廉洁高效,工作流程“阳光化”“透明化”,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市房地产事务中心聚焦准入、分配、管理、退出等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成立资格复核组、公租房分配组、房源清退组等工作专班,专项治理市本级公租房乱象,真正做到让公租房成为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的“暖心房”。
“公租房的配租问题关系住房困难家庭和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必须严格监管,确保阳光操作。”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王宪华的话语掷地有声。专项治理期间,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多次通过抽查申请人材料、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公租房轮候对象资格进行抽查,对实物保障家庭进行检查。同时,在公租房小区内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公租房专项治理工作。
此外,市房地产事务中心还通过入户调查和数据比对等方式,对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家庭进行再次核查,针对发现的部分转借、转租行为,以及名下有房却违规享受公租房等问题及时予以清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平公正是公租房的生命线。对于公租房这份住房“福利”,如果让该享受住房的困难家庭“落了空”,让不该享受的家庭或人员“搭便车”,就会失去政府职能部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致使双方产生“信任危机”。因此,拧紧公租房分配制度“发条”,不仅是市房地产事务中心的职责所在,也是市纪委监委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任务。
“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现场办公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两部门采取市区联动、上门劝导、下发清退律师函等方式,共清退违规使用公租房家庭171户;通过化债方式,解决了苏北小区4635.83万元工程款;按照公租房管理办法,对租金收缴、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租金744.64万元并全额上交市本级财政。记者 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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