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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7-23 07:31:11   

7月20日,记者自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我市将延续实施一系列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六类市场主体参照实施。该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记者 白国华 通讯员 路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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