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自全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整改、大提升”攻坚行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攻坚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改阶段,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要做到国家、省后评估,省督查、暗访及市、县自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各项重点指标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第二阶段为巩固成果持续提升阶段,一直到过渡期结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发生,实现平稳过渡、有效衔接,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概括为“十项排查整改 十大提升巩固”,切实推动帮扶政策精准落地,实现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稳住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提升就业质量,加快衔接资金项目进度,兜牢民生底线,激发发展内生动力,实现整体工作上台阶。
在教育保障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应享受义务教育阶段政策家庭子女失学辍学问题,控辍保学措施和相关扶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全市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
在住房保障方面,重点排查危房是否进行鉴定,是否实现危房动态清零、存量清零,危房改造补助等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确保C级和D级危房全面清零,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在医疗保障方面,重点排查村卫生室建设管理是否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做到“应签尽签”,对“四种重点慢病”随访率是否达标,脱贫人口参保率是否达到100%,对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脱贫人口是否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卫生室管理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群众住院报销及时。
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重点排查安全饮水设施是否及时有效管护,饮水是否符合“四项指标”要求,针对季节性缺水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率全部达标,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在衔接资金项目方面,重点排查当年衔接资金投入是否不低于上年,各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是否不低于上年,资金支出进度是否符合时间要求,是否存在滞留、截留、侵占、挪用等现象,入库项目是否经过充分论证,项目储备规模是否充足。集中整改阶段确保市、县衔接资金7月底前支出进度在58%以上、10月底前在83%以上、12月底前除质保金外全部支付,7月底前项目开工率100%、8月底前基础设施项目基本竣工、10月底前产业项目全部竣工。巩固成果持续提升阶段确保市、县及时足额安排衔接资金,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符合上级的时间要求。
在产业帮扶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攻坚期内发展的产业项目能否保持发展势头,产业谋划、扶贫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方式是否符合实际,确保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明显提高,各县区形成“一县一产业、一乡一特色、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格局。
在就业帮扶方面,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能就业尽就业、愿就业尽就业,公益岗位设置管理是否存在“空岗”“挂岗”等现象,确保全年脱贫人口务工总规模保持在10.7万人以上,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保持稳定。
在金融帮扶方面,重点排查对符合条件、有小额信贷需求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是否做到简化程序、应贷尽贷、及时放贷续贷,持续深化推进“1+1手拉手”“双轮驱动、企业带贫”“多元主体、合作发展”“自我发展、跟踪服务”四种金融帮扶机制,确保全市当年新增户贷率、存量户贷率均居全省第一方阵。
在驻村帮扶方面,重点排查驻村干部是否掌握所驻村和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群众对帮扶干部是否熟悉、认可,是否存在“走读”现象,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及时轮换,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不出现擅自脱岗、离岗现象。
在兜底保障方面,重点排查社会保障政策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支持有没有弱化趋势,是否存在应兜未兜现象、应发未发等问题,确保对整户无劳动力的脱贫户、监测户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兜尽兜;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记者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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