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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7-08 07:21:38   

7月4日至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奇民、李莉荣、张相坤、林宪革、刘翠,秘书长李剑飞出席会议。副市长周浩然、蔡洪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尚学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全瑞,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在河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近期重要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濮阳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诈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倍增行动情况的报告、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决定任命宋成玲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周锋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结合有关议题,邵景良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抓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党中央推动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意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贡献人大力量。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赵乐际委员长的讲话精神,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在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都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濮阳实践。要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重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全市人大重点工作观摩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立法任务,统筹抓好监督、代表等重点工作,促进我市人大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往创新拓展、为大局出力。

就抓好议定事项落实、做好当前工作,邵景良要求,要抓好相关法规、决定的贯彻实施,以高水平高效能的基层治理,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牢牢把好审查关和纠错关,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抓好有关监督事项的跟踪问效,大力推进实施制造业倍增行动,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形成打击电诈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大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及产业化的力度,贯彻执行侨务方针政策,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要抓好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紧紧围绕省人大、市委最新工作部署,及时制订“施工图”、计划表,细化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就做好近期重点工作,邵景良强调,要做好养老服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开展好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70周年暨濮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立40周年庆祝活动,开展好“标准人大建设年”活动,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做好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出新出彩出实效。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许相哲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24年7月5日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和濮编〔2024〕44号文件,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5日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宋成玲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周锋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任命:

马国文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孟福堂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魏伟杰、杨晓莉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政南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建洲、赵清俊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马德原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副主任;

董阳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胡志强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桂清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孟福堂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雷红岩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董阳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晓莉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宗卿的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李新峰为濮阳市林业局局长;

张玉民为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局长;

晁自强为濮阳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晁自强的濮阳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侯献峰的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长岭的濮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四)

免去:

崔欣欣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