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这已是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实现听取法工委、政府、法院、检察院四个系统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该创新做法走在全国前列,2023年被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向全国推介;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就此在全国备案审查工作重庆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是强化人大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各单位晾晒备案审查‘成绩单’的难得机会。我们要用活用好这一方式,让备案审查工作由幕后走向台前、走到群众身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在审议报告时说。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横向、纵向、深向三个维度持续发力,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逐步构建起立体式备案审查工作新格局。
横向全覆盖
自2021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将法律规定、上级精神与实践探索有机融合,在全国率先实现市级层面法工委、“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全覆盖。
开展专题调研察实情。坚持精准谋划,注重事前安排,向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向市人大常委会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今年1月,印发《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每半年至少到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或县区开展一次备案审查工作调研,了解工作情况,督促工作进展。
听取审议报告求实效。一次常委会会议同时听取和审议四个系统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四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列席常委会分组审议,既全面报告和宣传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成绩,又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社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支持度、认可度,增强制定单位和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适时扩大范围出实招。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范围并不仅限于人大和“一府两院”,也包括监察委员会。目前,监察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被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扩大听取审议报告范围,提升监督实效。
纵向抓到底
听取审议报告无空白。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市县联动、整体推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向基层延伸,实现了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濮阳县等部分县区实现了政府、法院、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
信息平台建设无盲区。坚持系统谋划,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进备案审查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全市所有乡镇办平台建设全覆盖、无死角,打通了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文件备案审查无遗漏。对近年来全市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归纳,逐一录入系统。集中开展数据库核校工作,摸清了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家底”,保证了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人大法律监督职能,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向夯基础
制度机制再巩固。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了法工委负责接收登记、相关委员会与法工委平行开展审查的“双审”工作机制,细化备案审查工作流程,构建全人大机关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良好格局。
审查方法求突破。创制性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公民群众、政府部门、专业律师共同参与,围绕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合法性问题进行公开听证,法工委负责人根据听证情况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制定部门当场表态,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报告形式有创新。打破传统,于2023年年底听取和审议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今年年初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再加上年中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实地调研,实现备案审查工作贯穿全年。
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创新制定了《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听证工作办法(试行)》,该经验作法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吸纳,为全国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发展贡献了“濮阳智慧”,增添了“濮阳元素”。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学习贯彻全国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动力,以‘标准人大’建设活动为载体,制定出台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办法等制度规范,持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邵景良说。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韩衍想 申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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