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和发展权益关系国家、社会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不断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作为首要任务,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儿童的整体关爱服务保障体系。通过分层分类、按需施策、满足三个需求和实施三个提升等措施,优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推动我市儿童福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兜底保障孤残儿童
实现“应保尽保”
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是维护孤儿生存权、实现发展权的关键。近年来,我市把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作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孤儿的基本权益。把儿童福利机构建设作为重要依托,进一步提高孤儿专业保障水平。
创制政策,优化保障机制。我市将孤儿保障工作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政府民生实事督导落实,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创新开展孤儿基本信息数据比对工作,建立动态管理、进退机制,进一步形成孤儿保障“有进有出、应保尽保”的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全市孤儿的合法权益。
落实政策,升级改造设施。我市精心谋划,攻坚克难,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市级资金,累计投入资金1120余万元,高标准推进市社会福利机构全面升级改造,实现机构内的孤儿全部集中养育,县级社会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转型。
规范运行,提升服务能力。我市将全市社会福利机构运行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编制社会福利工作规范和标准,落实养育儿童“五个要求”,为孤残儿童提供优质管理服务。
关爱保护留守、困境儿童
做到“应帮尽帮”
为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每个孩子心中,我市不断创新关爱服务形式和内容,积极用好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阵地,发挥好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力量,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持续做好各类关爱帮扶工作。
筑牢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阵地。通过整合资源,打造乡、村两级儿童关爱服务阵地,推动利用闲置校园,依托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力量,全力打造农村“一老一小”示范服务品牌。在全市探索实践“五社联动”助力“一老一小”示范服务项目,为困境儿童等提供助餐、助娱、助教及心理疏导等综合性服务。
实施困境儿童“关爱工程”。联合多个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专项行动。今年,将对16900余名监护缺失、家庭贫困、身体残疾等重点关注儿童开展结对关爱帮扶、心理疏导、纾难解困等活动,提升孤残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近年来,我市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情感关怀、心理健康、服务保障等工作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截至目前,我市共筹集资金1700余万元,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依托全市90余个社工站、未保站,1000个村(居)社工室,开展濮阳社工“百站千室暖万家”、寒冬送温暖等活动3540余场次,服务困境儿童2万余人次。
优化提升儿童收养服务
做到“应养尽养”
我市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以“一切为了孩子”和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细化依法登记管理服务流程,完善规范收养登记制度,严格把关,热情服务,不断提升收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
制订收养办法。为规范和推进儿童收养工作,我市制订了一系列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包括《儿童送养和收养工作规程》《收养登记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收养评估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积极探索合法、规范、便民、温情和阳光的收养模式。
规范收养流程。为提高收养工作效率和效果,我市明确儿童福利机构职责定位,减少证明材料,规范送养和收养程序。同时,加强收养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确保收养评估工作高质量开展。
坚持跟踪服务。为确保被收养的儿童能够融入新家庭并得到良好的照顾,我市建立儿童收养回访制度。通过调研访谈和及时关注被收养儿童的状况,了解他们的融入家庭情况和生活状况。同时,对于机构内成年后的孤儿,采取社会安置和集中安置两种方式,落实评估、报批、审批、安置和回访五个程序,确保他们得到妥善安置。此外,还整合高校和企业等社会资源,为残疾孤儿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支持。记者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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