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市委书记万正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8月17日)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会议(8月25日)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草案)》有关情况汇报。
市委副书记、市长朱良才,市委常委赵建玲、张锦印、惠康、孙起鹏、张连才、李建林、周东柯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相坤、市政协副主席邵希斌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和在新疆发表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慎终如始做好防汛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前,我市仍处于汛期,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按照“123”“321”防汛工作要求,持续压实防汛责任、落细防汛措施,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汛成果。要强化监测预警,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应对强降雨过程。要聚焦重点工程、低洼道路、桥梁涵洞、危旧房屋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强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工。要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基层防灾避险能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织密织牢应对极端天气灾害的安全防护网。
会议要求,要抓好农业强市建设工作。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设农业强国、农业强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与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密贯通起来,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目标,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统筹抓好加快种业振兴、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会议原则通过了《濮阳市卫河保护条例(草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调查研究,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为全省首次协同立法探索贡献濮阳力量。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卫河沿岸群众意见建议,把立法过程变成凝聚民心、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的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制定解决濮阳问题、具有濮阳特色的条款,并以此次立法为契机,推动濮阳卫河流域生态治理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段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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