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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公益诉讼”新模式保护治理母亲河工作纪实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8-14 07:58:33   

8月10日,位于濮阳县渠村乡的天然文岩渠濮阳县段,清澈的河水缓缓流淌,丰美的水草清新可人。不经意间,几只灵动的飞鸟轻盈地掠过水面,岸边的树荫下,垂钓爱好者三五聚集扬竿垂钓,享受悠闲时光……

两年前,天然文岩渠濮阳县段还因存在大量私自修建围堤用于养鱼、种树、种田及违规建房的情况,生态环境令人担忧。而天然文岩渠颜值的改变,和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利用“党建+公益诉讼”的模式加强对该河道的督促整治密切相关。

濮阳县境内黄河流域面积1105平方公里,险工险段多,是防洪除险重点区段。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过程中,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黄河保护工作,完善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机制,提出了“党旗红”引领“检察蓝”、“检察蓝”守护“黄河安”的工作导向,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抓手,切实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黄河治理的“绿色引擎”,全力守护黄河安澜。

党建“引擎”,释放公益诉讼新动能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凡事“从政治上看”,以党建带业务,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政治站位,积极推动讲政治与抓公益诉讼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政治理论和公益诉讼业务同向同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高效落实省人民检察院立足实践创新建立的“河长+检察长”制,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工作大局,高站位谋划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黄河支流天然文岩渠妨碍行洪行政公益诉讼案便是“党建+公益诉讼”模式的生动实践。

天然文岩渠是黄河一级支流及骨干防洪排涝河道,流经焦作、新乡、濮阳三市八县,自濮阳县渠村乡分洪闸南端入黄河。2021年3月,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天然文岩渠濮阳县段河道存在妨碍行洪安全问题。经现场查看、走访群众、查阅相关材料,该院依法查明自2004年清淤疏浚以来,天然文岩渠濮阳县段长期未进行系统治理,存在大量私自修建围堤用于养鱼、种树、种田及违规建房的情况,严重影响河道水生态环境及防洪除涝,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并依据“河长+检察长”制将该线索同步移送县河长办。2021年4月,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县水利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针对水利部门、河务部门和属地政府沟通不畅问题,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帮助厘清各行政机关的职责分工,并针对履职难题共同协商、解决对策。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河道内拆除房屋19间,移除树木1.6万棵,清理鱼塘16处,妨碍河道行洪的障碍物得到全部清除。

针对黄河生态保护,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还建立了6个检察系统党员先锋公益诉讼示范点,健全巡河护绿常态化机制。督促清理非法船只22条,拆除养殖场8个、砖窑厂6个、生态园2个,清理垃圾9000余吨,为营造黄河流域“河畅、岸绿、景美”的河道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益心为公”,探索党建与公益诉讼融合新路径

8月10日下午,在濮阳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西侧,濮阳检察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基地的绿色景观建筑引来不少游客驻足围观。

时间倒退回初夏。布谷声声,传递着令人欣喜的好消息。5月22日,濮阳检察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基地揭牌仪式在濮阳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举行,市委常委、濮阳县委书记周东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全瑞出席仪式,并为该基地揭牌。该基地的揭牌,标志着金堤河的生态环境有了更加充分的司法护航。

为切实发挥濮阳检察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基地的作用,该院全力打造黄河生态保护党建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品牌,进一步树牢“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理念,让党员当先锋,由支部做后盾,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推进和开展一系列守护黄河安澜活动。

6月5日,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当天,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干警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在濮阳检察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基地开展了“巡河护绿”“放鱼养水”活动。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结合具体案例,向过往群众普及环保知识,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鼓励群众提供公益诉讼线索。活动共制作展板8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徒步巡河约4公里,沿着金堤河检查河道内是否有漂浮物、河岸是否有生活垃圾等,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爱河、护河活动中,共同打造河道美丽风景线。

组织放生鲫鱼、鲤鱼等鱼类300余尾,增加水生生物的数量和种类,维护生物多样性。同时,“以鱼净水、以鱼养水”,实现“鱼水互涵”、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目的。

除此之外,该院积极开展检察长宣讲公益诉讼进党校、召开府检联动联席会议、成立“益心为公”志愿者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宣传《黄河保护法》等一系列活动,切实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强化检察公益担当。联合河务部门、水利部门共同开展支部联建活动及“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千里黄河大巡查”,巡查总里程3000余公里,足迹几乎遍布黄河濮阳县段的每个角落。督促整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倾倒等一系列影响黄河水生态乱象。

五年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对黄河、金堤河、引黄入冀补淀干渠等16处河道常态化开展巡河护绿巡查活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等危害行洪安全突出问题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绘制出一幅“濮阳县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地图”。截至目前,该院累计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件,督促拆除乱堆、乱占、乱建违法构筑物1万余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9000余吨,清理被占用或污染河道7.3公里,保护沿河湿地60余亩,恢复耕地面积200余亩。

“用脚步丈量,拿真情呵护,才能把保护治理母亲河这篇文章继续做好。唯有用心、动脑、力行,以尺寸之功,积千秋之利,才能不负使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莲表示,将持续围绕加大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建立完善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有关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把“党建+公益诉讼”新模式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谱写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本报记者 张岚岚 通讯员 许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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