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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以“三个突出”把准立法正确政治方向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3-05-06 08:01:05   

记者日前获悉,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以“三个突出”把准人大立法正确政治方向,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突出坚决贯彻党的政策主张和决策部署。自觉将立法工作放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的大场景中谋划,使立法工作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中心。锚定“两个确保”目标、深入实施“十大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奋斗目标,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及时将“不可降解塑料污染防治”“城乡一体化供水”“扬尘污染防治”等市委决策纳入立法议程;迅速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和使用“濮阳防疫一码通”的决定》,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全民意志,以法治方式推动市委政策主张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突出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在全省首家出台了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制订请示、报告、报备“三个清单”,构建了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全链条工作闭环,立法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突出切实履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政治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要求,把党委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和有关重要批示指示作为重中之重,牵头负责或者积极推动有关方面的重要工作,成立立法协调小组,在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注意把方向、控全局,确保党委意图实现。记者 王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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