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3日,记者从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四项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信心。
“提振消费信心”是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键词。我市将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消费需求和供给高水平对接、化解消费难题推动消费提质升级作为关键环节进行破题,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拉动作用,打造更加强大的内需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在培育消费新热点、激发消费潜能上下功夫:一方面,通过扩大投资、培育新产业、稳定外贸等措施,稳定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确保企业增员增效、人民增产增收,增强消费动能和底气;另一方面,通过保障民生供给、培育消费新热点,以及一系列惠企惠民政策,扩大消费需求,激发消费潜能。
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将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和12315热线消费维权“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坚持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和建立企业自律、自调机制,进一步加强维权志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维权联络站(点)的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各种消费侵权行为,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社会监督,全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市场。我市将继续推广以“放心消费二维码”为特色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在线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建设,大力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实体店,打造“不打烊”的维权、监管平台。
强化消费者教育,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水平。我市将继续开展好消费维权进市场、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活动,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教育宣传,大力倡导品质消费、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的理念,实现消费者素质和消费质量双提升。记者 袁冰洁 岳彩寒 通讯员 刘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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