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市委以来,我市共开展16轮次巡察,发现问题5770个,已整改5626个,整改完成率97.5%,完善制度机制3826项。“能取得不错的巡察整改效果,主要得益于我们探索出了一套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2月7日,市委巡察办常务副主任朱宗卿说。
所谓“长效机制”,是指我市构建高位推进、跟进监督、督导调研、成效评估、持续整改等5个环节有序衔接的整改监督“链条式”工作机制,同时创新“123”工作机制、市县一体整改、“打分”评估等方式,做到巡察整改“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推动了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尤其是‘123’工作机制,为全市巡察整改工作画好了‘路线图’‘施工图’和‘作战图’。”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李付兰进一步解释,“1”是指“一个办法”:《濮阳市市县(区)巡察一体整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是指“两个流程”:《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流程图》《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等统筹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流程图》;“3”是指“三个指引”:《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指引》《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工作指引》《市委巡察机构工作指引》。“‘123’工作机制推动整改监督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会战’转变,提升了整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李付兰说。
据了解,实施办法主要着眼于构建全市巡察整改上下联动格局,深化成果综合运用,放大整改效应,推动全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质增效。“流程图”以巡察整改的时间为主线,旨在让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清楚在整改期间,什么节点、干什么事、有什么具体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同向发力,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落地。“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的工作,明确操作要求,形成齐抓共管、同题共答的“一盘棋”思想。记者 王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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