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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2-12-23 06:42:12   

今年以来,清丰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为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截至目前,清丰县实有市场主体46110户,较年初增长17.90%,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优化营商环境,在扩增量上下功夫。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积极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同一范围内登记多个经营场所;放宽新兴产业主体登记地限制,允许新兴产业集中登记和一址多照,便利创新创业;采取集贸市场集中办理、监管空白地区上门办理、新兴行业网店等推行全程网办,同时增设银行网点代办点,将服务进行延伸;继续落实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简易注销等各项改革举措;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住所信息自主承诺,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和推进互通互认;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将企业办税、用电、用气、用水等事项纳入“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范围,研发清丰县企业开办信息实时推送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日办结”。

着力纾困解难,在稳存量上出真招。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助企干部大走访、助企纾困大解决活动,充分发挥“首席服务员”作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问题化解率90%;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充分用好退、缓、减、免、扣等政策“组合拳”,全力推动政策红利加速释放,目前退税减税降费2.3亿元;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在全县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截至10月底,全县企业贷款同比增加6.07亿元,同比增速12.78%;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制度,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减轻市场主体经营压力;推行歇业备案制,积极引导暂时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通过歇业备案暂停生产经营并保留主体资格,待条件好转后恢复经营。

加大扶持力度,助力中小微企业强筋壮骨。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改革“个转企”程序,由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新设公司改革为直接变更登记;充分发挥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支持发展良好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普惠计划,深入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计划,全县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各类市场主体贷款1204户,贷款余额22.46亿元。记者 李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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