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至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景良,副主任管永国、陈景涛、梁宏、张相坤,秘书长李剑飞出席会议。
副市长黄守玺、陈晓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强、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10名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受邀列席会议并参加“主任·代表公民面对面”座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楼阳生在濮阳调研时的讲话指示精神、近期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草案)》《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决定、关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的实施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周锋等36名同志的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袁俊斋、丁美红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邵景良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危机意识、争先意识,向先进学习、向标杆看齐,对标对表全国人大、省人大、发达地区人大和兄弟地市人大,积极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做法,开展好人大的创新工作、出彩工作,补齐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在百舸争流中劈波斩浪,在千帆竞发中勇立潮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记者 侯科建 通讯员 赵华杰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4月29日濮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周锋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郑学文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霖澎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庆明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时红娟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三)
任命:
周韶迅、王克臣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贺艳丽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朱海宇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敏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崔欣欣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
贾向阳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井云亮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令宝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袁磊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职务;
赵洪波的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董会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洪光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鑫蕊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崔欣欣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保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郭循利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庆安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贺艳丽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
王林海、王令宝、马鸿斌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韩德岗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曹提忠、左献民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鲁志凌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春海、马莲、董晓敏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马莲为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斌为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艳伟为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爱江为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景辰为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晓敏为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裴大伟的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韩德岗的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就职公开承诺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韶迅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我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一定恪尽职守,不辜负组织信赖和人民重托,在此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审判护航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自觉主动受监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认真执行人大立法、决议和决定,正确处理和及时报告市人大交办的案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案案有结果。主动联络人大代表,认真细致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回应代表关切。
三、能动司法履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业务水平,努力提高适用法律、驾驭审判的能力,做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坚持能动司法,树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圆满完成各项审执工作任务,为建设“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贡献力量。
四、警钟长鸣促廉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忠于法律、忠于职责,严格约束自己和家人,做到明明白白审判、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树立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我将认真践行,请社会各界监督。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克臣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我一定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辜负组织信赖和人民重托,在此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
一、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增强政治自制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怀有敬畏之心。自觉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自制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市人大汇报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是我们做好审判工作的坚强后盾。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种事项,及时进行工作汇报,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三、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圆满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抓落实的能力,力求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神圣的使命感,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严格依法办案。
四、严把廉洁自律关,树立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觉维护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守住清正廉洁底线,自觉远离违纪红线,避免触碰腐败高压线。严肃执法,廉洁勤政,正确行使权力,通过公正廉洁司法,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
以上承诺我将认真践行,请社会各界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林海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厚爱,我将知责、履责、尽责,现郑重承诺:
一是提高“政治三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明确努力方向,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履职树担当。
二是强化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用情践行为民宗旨,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体现在各项检察履职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期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天大事情”的态度办好人民群众的“小案”“小事”,努力把为民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增强法治自觉。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司法理念深化、变革,及时跟进学习新修订法律规定,深刻领会立法新精神,践行落实客观公正、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等新理念新要求,推动检察履职与时俱进。坚持能动履职、止于至善,追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办好案中维护司法公正、服务大局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把准“法治助手”定位,全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治理各项工作。
四是强化党性修炼。自觉在严纪律、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上下功夫。严以修身、用权、律己,依法严格规范办案、办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觉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下谋划开展工作,严守纪律规矩,维护班子团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持续改进履职方式、优化司法作风。坚持务实重干,强化工作创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院部署和班子工作安排,协助检察长统筹规划、推动落实,创造性做好分管工作,为质量检察、效能检察、创新检察、出彩检察贡献力量。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市人大交办案事件。深化检察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改进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创新丰富载体让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忠诚履行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令宝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我定将不忘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在此,我向社会各界庄严承诺: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二、坚持公正司法。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检察业务学习调研,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司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监督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严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切实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四个濮阳、一个高地、一个中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坚持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不碰红线、不触底线,自觉维护检察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六、坚持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认真听取并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鸿斌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我将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现郑重承诺: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立足岗位职责,忠实执行宪法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案件,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要持续加强学习,提升个人法律修养和业务技能,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升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回应新期待的能力,创造性地做好分管工作,提升工作质效,服务好全市工作大局。
四要优化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多办利民、惠民实事。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聚力抓落实,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组决策落实好,干在实处。
五要不断加强自我革命,筑牢思想和职业道德防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守住底线,廉洁从检,干净做事,老实做人,树立检察干警清廉形象。
六要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忠诚履行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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